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原告杜某与被告郭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原告杜某。

委托代理人张某。

委托代理人谭某。

被告郭某。

委托代理人陈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向原告出具三张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24,488元的借条,今因未还,原告诉至本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应于2010年10月31日前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24,488元;

2.本案诉讼费人民币3,01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505元,由被告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陈伟

书记员崔妍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