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郑州市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原告郑州市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赵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州市亚飞汽车连锁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交纳诉讼费,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郭明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魏彩霞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