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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女,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周君,荥阳市索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时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原告王某诉被告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周君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时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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