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郑州贝博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X街X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秦三宽,河南振山(略)事务所(略)。
委托代理人卢子明,河南振山(略)事务所(略)。
被告郑州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街X号国家863中部软件园X号楼B座X楼西户。
法定代表人娄某某。
委托代理人张孟涛,河南国基(略)事务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