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王广印诉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9)鲁民初字第505号

原告王广印与被告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广印撤回起诉。

诉讼费50元,由原告王广印负担。

审判长赵继文

审判员郭易

助理审判员杨志喜

二ОО九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李东升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