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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原告王某某,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某东,济源市济水法律服务所(略)。

被告李某某,男,汉族。

委托代理人杨某保,济源市双桥法律服务所(略)。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党俊卿,河南凌峰(略)事务所(略)。

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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