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原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住所地中兴路南段。
代表人金某某,行长。
委托代理人牛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贺锋,河南首位(略)事务所(略)。
原审被告:平顶山市宇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原平顶山市染料化工厂)。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