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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中院被评为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21日,省综治办、省妇联在我市联合召开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进会。安康市市长方玮峰在会上致欢迎词,省妇联主席刘丽鸽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在会上受到了表彰。

安康中院副院长安永强在会上介绍了市中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主要经验做法。第一,创新思路,不断深化维权工作。安康中院早在九十年代就和市妇联联手建立起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投诉调解中心,在市、县、乡、村编织起了四级维权工作网,创造了“市有中心县有站、乡X村挂箱”的工作经验。同时,借鉴建立少年法庭的成功经验,与市妇联通力合作,共同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号召全市法院以少年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为主阵地,充分利用“审判五进”、“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及与所在地妇联、共青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协作共建等多项活动,积极探索妥善处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有效途径。第二,健全机制,确保维权工作落到实处。该院通过建立健全机构;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开展“人身保护令”试点工作和延伸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了妇女儿童维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情法交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该院在审理中注意掌握分析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其心理状况,采取青少年容易接受的思想工作方法进行说服教育,帮助其认识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性,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庭审中;在案件审结时,针对不同案情,法官在判决之后附上人性化的法官寄语,加强教育挽救的效果。同时,在审理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中,维权合议庭始终从妇女健康生存、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落实“查症结、识心理;巧说法、解心结;重调解、促和谐”的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地促使案件圆满解决。第四,密切配合,进一步增强维权工作合力。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三是建立了案件对接制度;四是建立了对人民陪审员的共同选拔培训制度;五是建立了定期交流总结制度。

通过近年来扎实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该院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确保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三是唤起了全社会的维权意识;四是推动了工作机制创新。安永强副院长最后表示,安康中院将通过这次会议,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总结自身的不足,继续探索维权机制、提高维权质量,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跨越,为创建“平安安康”,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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