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白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任命杨康波同志为白河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上,杨康波同志郑重地进行了表态:一是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于宪法和法律。并虚心向白河的干部群众和法官干警学习,提高围绕大局做好审判工作的能力。二是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将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和司法管理职责,推进审判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解决审判、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坚持一心为民,当好人民公仆。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做到心中装着群众,体谅群众的困难,关心群众的疾苦,维护群众的利益,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四是坚守职业准则,确保司法廉洁。将继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坚决与一切损害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廉洁的行为做斗争。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努力改进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五是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将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细致地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旁听案件审理执行,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在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中,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同时,要在白河法院倡导“开放式”工作方式,走出去,请进来,勇于接受各种监督,善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更大范围内谋求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创造更为优良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