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至18日,陕西省岚皋县境内连降暴雨,河道水位普涨。临近河道的岚皋县法院佐龙法庭遭遇洪灾,损失严重,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迅速行动、奋力自救。
2010年7月19日5时40分,佐龙镇张家山禁不住连续3天的暴雨冲刷,突然发生部分山体滑塌,大量洪水携裹沙土涌流而下,临近河道的佐龙法庭随经提前预案,但终因河床水位暴涨、洪水过大等原因,西侧部分围墙被冲塌,大量洪水及泥沙涌流院内,导致车库被淹,车辆受损,一楼审判庭进水水位高度达50厘米。
灾情发生后,岚皋县X组书记、院长张文远同志第一时间步行赶到佐龙法庭,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由全院十余名年轻法官干警成立的抢险救灾突击队也火速步行赶往现场支援。在灾情发生后不到2个小时,院领导及十余名法官干警,分别从两个方向陆续赶到佐龙法庭灾情现场,并投入到紧急的抢险救灾中去,消除了安全隐患,清理了院内大量沙石淤泥,有效减少了法庭的财产损失,为争取法庭早日恢复办公创造力条件。
岚皋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发扬不怕吃苦、不怕受累的精神,经过连续两天的奋战,最终消除了法庭灾情,减少了法院的损失,法庭正常的工作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