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XXX与大地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原告周口市鸿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XXX)。

住所地:周口市川汇区X路X路北。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董明,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以下称大地保险公司),住所地:周口市邦杰大道南段。

负责人石某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飞,该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XXX诉被告大地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委托代理人董明、被告大地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刘飞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X诉称,原告所有的豫x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被告单位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2009年11月8日在沪渝高速上与冀x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方支付了修车费、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后要求被告进行理赔,双方对理赔款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依照保险合同进行理赔修车费、医疗费、道路损失费等共计x.96元。

被告大地保险公司辩称,原告应提供保险单、驾驶员的资格证及各项损失的相关证明。根据商业险条款的规定,我公司不应当承担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

原告XXX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单复印件,证明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2、原告公司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3、豫x车行驶证及司机曹红根的驾驶证,证明该车符合上路行驶的条件;4、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原告方司机曹红根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5、宣城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结论书、修车发票,证明车辆损失费用为x元;6、施救费发票,证明在事故施救过程中的费用为2100元;7、宣城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费发票,证明评估费为5020元;8、宣城市公安局尸检费收据、安徽省汽车检测中心发票,证明尸检费为500元、车辆检测费为2600元;9、交通事故预支清单x元,证明该费用应当从商业险中的车辆人员乘坐险赔付;10、驾驶员曹红根的门诊病历、用药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证明原告司机共支出医疗费1640.96元;11、交通费票据849元,证明原告方来回处理事故的合理费用。

被告大地保险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为:原告车辆的定损单,证明经被告公司定损车辆修理费用为x元。

根据当事人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庭审调查,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2009年11月8日,原告的司机曹红根驾驶豫x车在沪渝高速公路x+200M处,与刘秀所驾驶的冀x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豫x车司机曹红根在本次事故中受伤,乘车人黄某江当场死亡,豫x车、冀x车分别受损,司机曹红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宣城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鉴定豫x车损价值为x元。事故发生后原告XXX赔偿了乘车人黄某江丧葬费x元,施救费2100元,评估费5020元,尸检费500元,车辆检测费2600元。司机曹红根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1640.96元。

另查明,豫x车在被告大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承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为: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x元;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x元;驾驶员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为x元;乘客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为x元,以上所有险种均不计免赔。

本院认为,原告XXX与被告大地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XXX履行了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后,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被告大地保险公司应按双方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予以赔付,故对原告XXX请求被告大地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合理部分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周口市鸿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x、46元(其中豫x车损x的70%计x、50元、施救费2100元、评估费5020元、乘客车上人员责任险x元、医疗费1640、96元、尸检费500元、车辆检测费2600元,共计x、46元)。

二、驳回原告周口市鸿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58元,由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王严明

审判员连东超

审判员周英杰

二○一○年九月六日

书记员郭磊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