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曾某信用卡诈骗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曾某,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高中文化。

辩护人吉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0年8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曾某及辩护人吉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3月至2008年5月,被告人曾某先后向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家银行申领并使用各类信用卡、贷记卡。截至2009年2月,被告人曾某透支使用上述信用卡、贷记卡本金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经银行多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归还并更改联系方式逃避催款。具体分述如下:

1、2003年3月,被告人曾某向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银行卡部申领卡号为x(后挂失补卡为x)的长城人民币贷记卡,截至2008年11月19日透支本金人民币55,772.70元;同年9月,被告人曾某向该行申领卡号为x(后挂失补卡为x)长城人民币贷记卡民惠联名卡,截至2008年11月19日透支本金人民币51,472.74元;2007年6月,被告人曾某向该行申领卡号为x的中银健身信用卡,截至2008年7月31日透支本金人民币43,743.03元。

2、2006年2月,被告人曾某向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卡号为x的招商银行-携程旅行信用卡,截至2009年1月11日透支本金人民币19,251.98元。

3、2006年12月,被告人曾某向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卡号分别为x、x中信麦考林联名信用卡,截至2008年9月16日,透支本金人民币12,460.29元;2008年1月,被告人向该行申领卡号为x的“国航知音”中信信用卡,截至2008年7月19日,透支本金人民币70,861.55元。

4、2006年12月,被告人曾某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银行卡业务部申领卡号为x的“福”信用卡,截至2007年11月1日透支本金人民币2,890.43元。

5、2007年3月,被告人曾某向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银行卡业务部申领卡号为x的太平洋贷记卡,截至2008年10月9日透支本金人民币8,101.81元。

6、2007年3月,被告人曾某向深圳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卡号为x的贷记卡,截至2008年10月8日透支本金人民币2,243.82元。

7、2007年4月、11月,2008年3月、5月,被告人曾某向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5张信用卡x、x、x、x、x,截至2009年2月3日,共计透支本金人民币179,089.61元。

8、2007年8月,被告人曾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申领卡号为x的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截至2008年9月9日透支本金人民币38,173.81元。

2009年7月20日、31日,被告人曾某分别向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归还透支款人民币各2万元。2009年12月14日,被告人曾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上述事实,被告人曾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并有庭审质证的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出具的被告人曾某信用卡申领表、身份证明、消费明细单、催收记录;上海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海市公安局出具的案发情况说明为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定性正确。辩护人提出曾某系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退赔了全部赃款,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希望法院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因与事实和法律规定相符,本院予以采纳。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曾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完毕。)

二、责令被告人曾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十八万四千零六十一元七角七分,发还各被害单位。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员李冬

书记员周筱燕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