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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年,如何保护自己的宅基地和田地权益?律师请指教!

律师您好,大致情况是这样的:2016年我与老公结婚,除了自家的陪嫁之外,同时段在豪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公已婚的哥哥另立门户并在离公公住宅不远处的土地上自建房屋。当时算三户住在新宅的同一屋檐下,旧宅便做为厂房出租出去。我们都是孝顺的人可婆婆一边说新宅的一层给哥哥两层给弟弟,一边却要老公搬出去。2017年我们自立门户,分户的住宅地址是在旧宅地址基础上添加了附属号,分户依据上还有一些田地。当时我们有些许积蓄考虑是迁往市区还是继续在城郊生活。我想请问律师:如果选择留在城郊是否还能申请宅基地?如果迁往市区往后若牵涉到征收的问题,我现在和将来应该怎样做才能保护自己合法的应有的权益。目前我和老公计划今年添个孩子
提问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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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们分户时已经有宅基地了,一户一宅所以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了,你们到城市生活只要户口没有迁出房子还是你们的,拆迁补偿也是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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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在吗,还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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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请问你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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