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 > 精选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到期后续住三个月,定时交房租,提前两周通知退房,房东不退押金,合理吗?押金能拿回吗?

跟房东签了半年的租房合同,半年后到期了,续约了半年,然后又到期了。我们还继续住了三个月,每个月定时交房租,现在我们要退房,提前两个星期说了,但是房东不想退押金,说是合同自动续约,房东这么做合理吗?有没有依据?我的押金可以拿回吗?当时没开收据,只有合约
提问时间:2024-08-21
律师解答:根据咨询记录,合同到期后未进行书面续租,租赁关系应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主张押金不退的理由不成立,因为合同已到期,且双方继续居住的行为未形成新的书面合同。

补充:在不定期租赁合同中,任何一方均可提前通知对方终止合同,通常需要提前通知的时间为一个租期的长度。在此情况下,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支付房租的记录和合同文本,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房东仍不退还押金,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合同没到期押金不能退
交流头像
合同到期了。。。是没续约。应该属于不定时租赁合同了吧
交流头像
没有书面续租就属于不定期
没有更多数据了~ 如果您有类似法律问题,关注公众号:法律微网,与律师在线一对一图文咨询。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韩建业律师 
北京东城
已帮助 201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
已帮助 92100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18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