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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租房中介于2017年1月签订租房合同,我与中介员工签字,中介未加盖公章,现在中介搬走部分必需家电

我与租房中介于2017年1月签订租房合同,我与中介员工签字,中介未加盖公章,现在中介搬走部分必需家电,我想中期退租但中介不允许,请问此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且中介在合同规定如果退租我需付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是否合理?
提问时间: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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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合同没有追认的话是无效的。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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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好意思问题里日期我写错了,合同是18年1月为期一年,以公司名义但只有员工签字没有公章,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对吗?但因为中介要求提前付房租和押金,现在他们手里还压了两个月的房租,我该如何追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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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向对方发函追回。具体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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