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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公司在签合同签知道我有特殊的装修需求(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套餐内的多个项目,我并不会使用,并且明确知道墙面,地面有将近三十个平方不会使用套餐中主材。但还是极力向我推建套餐装修。并且在签合同前保证业主的特殊装修需求公司可以实施。套餐中不使用的面积可以减除,并不会对业主造成损失。并以套餐活动最后一天为为由,诱导业主交付了装修定金,并且在交完定金的同时以签完合同才能出具体装修方案为由,同一时间要求业主完成合同签订。签合同时,他预估了一个装修预算做为合同金额,并且没有提供套餐涉及项目的价格明细,只有打包的价格,当时询问过,说是方案确定后会提供主材清单。合同签订时我看到有《装修图纸》《装修工程清单》《装修材料清单》的空白表格作为附件,就相信了他们的话。装修进场后施工人员告知不能满足业主的特殊装修要求,也不会提供套餐项目价格清单,只提供减除项成本单价。而且,合同附件里的所有内容均没有提供给我。另外,套餐项目价格明细表,业务人员也表示不会提供。目前工程完成了三分之一,前期已交60%款项,被要求交剩余的35%的款项。但实际发生金额比合同金额少至少2万。我不敢交纳了。这样的行为还不能构成欺诈吗?能不能构成合同显失公平?如果构成显失公平,我的权益如和保障,损失降到最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