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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周,因工受伤,住院9天,出院已经修养了差不多2个月,厂里却说修养期到了,不能再延长修养期,要上班,问题是伤还没有好,上不了班。那么,此时以伤还没有好,公司不能给予多一点时间修养,此时离职的话,是否不用自己负责医药费,能否得公司的赔偿?
提问时间: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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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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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么此时离职是否可以,而自己不用担负任何金钱责任?还有去哪里申请仲裁?工伤保障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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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了么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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