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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周,因工受伤,住院9天,出院已经修养了差不多2个月,厂里却说修养期到了,不能再延长修养期,要上班,问题是伤还没有好,上不了班。那么,此时以伤还没有好,公司不能给予多一点时间修养,此时离职的话,是否不用自己负责医药费等任何金钱责任,还有能否得公司的赔偿?还有如果申请仲裁,去哪里申请?工伤保障局么?因为没有伤到骨头,所以签了放弃做工伤鉴定协议书
提问时间: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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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向社保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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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主要是现在若是离职了,是否可以不用自己担负受伤所用的医药费用?受伤那个月就申报工伤上去,说是因为刚入职,工伤审批下来没那么快,最快也要3个月后才能审批下来,因为现在不给延厂休养期限了,要上班,所以如果无奈的话,只能现在离职,就怕现在离职了,他那边需要我个人自己担负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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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你可以不离职,享受工伤待遇。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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