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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是一位在校高中生 因一次早上在走路 一位老师的小孩走路手中拿了筷子不小心绊到我朋友的脚

你好!我朋友是一位在校高中生 因一次早上在走路 一位老师的小孩走路手中拿了筷子不小心绊到我朋友的脚 摔倒在地导致筷子插入上嘴唇然后其老师要求我朋友赔偿共800元的医药费合理吗?
提问时间: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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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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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进过多次交谈但是对方仍然咬住说就是怪我同学那条腿 说如果不是我同学那条腿在那里她孩子就不会摔倒但是是她孩子自己撞到我同学摔倒的,并且还一直说800块钱必须给她 并且对方还不接受我们说走法律程序 这算不算讹诈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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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的行为存在违法行为。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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