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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跟本地开发商签订订房协议,拿到的是盖有本地企业的收据,但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钱是汇入的对方总公司异

我们跟本地开发商签订订房协议,拿到的是盖有本地企业的收据,但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钱是汇入的对方总公司异地账户,我们向我们本地市场监督管理科举报,当地推诿要我们去汇入账户地举报,想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当地行政管辖范围,管辖范围不是应该按合同签属地或行为发生地认定吗,本地行政机关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违规
提问时间: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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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中,如何约定收款帐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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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收据是本地企业盖的账,现在已经走退款流程,开发商也承认是其责任,我们有其签署的责任认定协议!钱就是拖着不给,当地行政管理机关没有起到监督管理责任的,市场监督科推诿让我们去汇入地举报,我就想知道本地市场监督科说的有没依据,还是说在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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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应该由卖房开发商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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