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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的营业员,因为心情不好,故意胡乱介绍药品,说维生素D3长期吃没有问题,顾客因为没有常识,听了店员

药店的营业员,因为心情不好,故意胡乱介绍药品,说维生素D3长期吃没有问题,顾客因为没有常识,听了店员的误导,长期吃了维生素D3,导致中毒,造成了身体的伤害,如果情况严重,店员会属于故意伤害罪么?还是民事赔偿责任?
提问时间: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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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店员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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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用坐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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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主管故意,不属于刑事犯罪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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