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1日被执行人把执行款交到法院,次日上午我(申请人)递交材料及收款条(法院要求),当
2019-11-11日被执行人把执行款交到法院,次日上午我(申请人)递交材料及收款条(法院要求),当月25号执行款还未发放,去法院说没有通知我去领执行款,法院让我再等.一直到2019-12-17日还未发放去法院找法官,法官说当天发放,如果18号没发放就再去找他,我17号去找他,他说自己忙,案件也多,执行款等过段时间统一发放,我说我的身份证快过期了,如果身份证过期我动不了银行卡了,而且我也不知道到时法院这边的资料会不会作废.法官说会尽快给我办,23号去法院法官不在,打电话说今天给我发放,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发放,问法院规定的执行款可以在法院停留多长时间,超过了时间怎么办?以及*法院的投诉电话?
提问时间: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