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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19年8-18日11:30时,在青岛市南区八大峡广场南侧公共草地上有一位年龄约60岁左右

你好, 2019年8-18日11:30时,在青岛市南区八大峡广场南侧公共草地上有一位年龄约60岁左右的男性,公开对我裸露其下体,并在裸露的时候下体在其右手握住时勃起(视频03-05秒可以清晰看到),在我对该男子拍照和视频时,该男子并未回避,同时右手握住其生殖器有抽动的动作(视频15-17秒放慢可以看到)。请问该男子是否已违法?是否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进行处罚?已经报警,有照片及视频,对于该男子现在行为,如何判断其情节严重?对于《治安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公安现未做处理,我是否可以继续带着视频去派出所诉求?如果民警继续不作为,我是否可以请求律师出面解决?
提问时间: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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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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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已报警,但警察以未构成情节严重而未处理,我是否可以继续诉求,并请律师出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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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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