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我公司是建筑公司,在一个项目投标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放弃函,未进行开标程序,可后来,本项目

我公司是建筑公司,在一个项目投标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放弃函,未进行开标程序,可后来,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查我公司投标资料造假,要处罚我公司,请问我公司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属于无效文件,为什么还会受处罚,要把我公司上黑名单,有可以处罚的法律条文吗?
提问时间:2021-09-1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谁处罚跟谁要依据
交流头像
用户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罚我公司,罚款还要把我公司上黑名单!已经找我公司法人两次谈话了,我想问他们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罚我们的法律依据!我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放弃函,提交的本属于无效投标文件,当时开标的人虽然递交了投标文件,也没有进行开标,觉得没有事了,就没有找招标代理公司要回投标文件!现在对我公司投标文件进行查看,说是有资料造假!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问他要处罚依据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郑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