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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对小区业主办理停车证采用口头询问车牌、住址、姓名,进行登记,但不核对车辆证件,产证,不核对是否真

物业对小区业主办理停车证采用口头询问车牌、住址、姓名,进行登记,但不核对车辆证件,产证,不核对是否真为本小区业主,还放任黄牌车和中型大巴车办理停车证,导致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对此我想问①“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中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个条款中的需要证明该车是为业主本人所有吗?如果别人拿着公司的车停小区也可以吗?②黄牌车、中型大巴车停小区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谢谢了
提问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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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按照物业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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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能回答下我问题说明中的1.2这两点问题吗,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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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让小型货车停放小区,一般是小区业主公约约定。  2、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维护及其管理等方面行为的合同。业主公约的法 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及建设部1989年第5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暂行规定》。  3、业主公约:指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合法权益,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的,全体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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