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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景区享受优惠政策免租三个月只交三个月物业管理费,在三个月里,有人正式租赁这个门面,我无条件七天

我在景区享受优惠政策免租三个月只交三个月物业管理费,在三个月里,有人正式租赁这个门面,我无条件七天搬离,租赁合同我已签字盖手印,甲方签字没盖章,迟迟不给合同给我,我问他们要合同,他们说先前的合同要加条款要改,我是做儿童游乐设施的,不准销售和赠送玩具,我同意加条款,但合同到现在还没给我,他们现在没有人正式租赁这个门面,又想不租门面给我了,我物业管理费已经交了,装修已经搞好,已经按先前合同时间开业经营了,他们现在想不租门面给我,我可以索要赔偿吗?
提问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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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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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没有合同,只有交了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收据,拿那个法律条款向他们索要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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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属于不定期租赁,对方违约,可以起诉。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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