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14年3月29日我在**公司分期购买一台手机,到15年供完,当时告知已供完,到现在被告知还有一期未还

14年3月29日我在**公司分期购买一台手机,到15年供完,当时告知已供完,到现在被告知还有一期未还款,本金及利息累计1745.06元,捷信公司委托第二方公司催收,在催收过程中不知从何方面拿到我女朋友联系方式,以及工作单位跟个人资料,并联系我女朋友公司,但他方拒不承认,问从何而来的资料也避而不答,并发微信软威胁,现在我已把1745.06元打入第二方催收公司账号,请问我可以告他们非法收集公民信息以及损害公民名誉罪吗?
提问时间:2021-06-1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对方确实暴力催收对你造成影响的,你可以起诉要求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但是这种情况不属于非法收集信息,损害名誉罪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更多张家口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