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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宅,无证,2016年农村房地产登记在房主(单身出家人)养女名下,养女是血亲侄女,1978年办理

农村老宅,无证,2016年农村房地产登记在房主(单身出家人)养女名下,养女是血亲侄女,1978年办理的戸口迁移入户登记要养小孩,母女关系,已被改名,未改口,当时没有收养手续,但被社会公认,有社会团体家人工作单位邻居承认,去逝后抚恤金由侄女领取领丧,有第二继承人一弟也承认收养关系有证词,该女是不是第一顺位合法继承人,现房屋被其借住的另一侄儿侵权拆除,第一顺位继承需不需要走继承手续确认,对于被偷拆房屋是先确认继承,还是直接维权,村委会证明房产及宅基地归其养女侄女,法院要求出据县市级房宅证明,土地局证迟迟发不了。麻烦问该怎么解决。
提问时间: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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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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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哪几个?其弟承认收养关系,有另一弟媳,。房主还有其他六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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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必须有合法收养手续,才是法律上认可!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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