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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10月租了一套房,租期为一年。今年4月初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合同。我按照合同要求提前一个

我于去年10月租了一套房,租期为一年。今年4月初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合同。我按照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并获得她的同意之后才搬走。我特地问过押金问题,房东当时告诉我水电气结清,清洁做好就退。现在过去半个月我去找他退押金。她却说需要用我押金的一部分来抵扣她下一位租客给她造成的中介费。后来又说因我清洁未做干净要扣我300元清洁费和100元的水电气未结清的费用。我就说用我多交的396元物管费抵扣清洁费。叫她退我1200元押金(押金1300)元,可是她始终只同意一共退我900元钱。请问这种我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她全部退还吗?成功几率大概多大
提问时间:2021-11-11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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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好,协商的内容有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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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有的 有聊天记录 包括当时承诺的结清水电费做完清洁就退押金都有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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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就可以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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