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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2029年底到期,2010年承包户口迁出到设区地级市落户农转非,按当时土地承包法相关政

土地承包经营权2029年底到期,2010年承包户口迁出到设区地级市落户农转非,按当时土地承包法相关政策,发包方可以收回经营权,发包方未收回经营权,承包户也没申请交回经营权,2020年发包方要收回经营权,现在修改后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27条规定进城落户不得收回土地经营权,请问,是按照户口迁出时的承包法还是按现行承包法执行,现在发包方有权无偿收回经营权吗
提问时间: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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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包方强制收回经营权另行发包第三方,是否可以起诉发包方及第三方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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