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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00年前三个人共同出资从镇政府处购入房子一幢约2000平方,每次出资60万元,签订了合同每人占三
2000年前三个人共同出资从镇政府处购入房子一幢约2000平方,每次出资60万元,签订了合同每人占三分之一份额,镇政府盖了章,去年该房子区域要建公共设施,镇政府和共有之一签订了合同,补偿金800余万元直接付给了他,其它2位不知情,等到知道了房子已拆除了,新的设施也建好,我们找共有人之一他说他已经没有钱了,因为欠债还债了没有钱了,找镇政府,镇政府认为钱已经付光了,我们认为:共有人之一无权单独处分我们的共有财产,他的处分无效的,镇政府明知道是共有的,他也不是善于取得的,将我们共有的房子应该返还,可是拆除了返还已不现实,我们二位打算起诉,被告为共有人之一和镇政府,案由,侵权责任纠纷,连带责任,可以吗
提问时间:2022-05-0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你好,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用户
没有房产证
特邀律师
这种情况你需要单独提起行政诉讼,起诉镇政府侵权的。
用户
但镇政府卖给我们都有手续
特邀律师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邀律师
但属于行政诉讼。
用户
属于侵权责任纠分还是物权保护纠纷?
特邀律师
属于侵权责任纠纷。
用户
责任完全是镇政府,光起镇政府行吗
特邀律师
是的,对镇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用户
这样起诉可以不可以,我们二人起来标的800万三分之二数值,因为共有人之一处分自己的份额法律允许的,这样起诉费也少交点,
特邀律师
是可以的,而且诉讼费败诉方承担。
用户
现在要我们先交的,
特邀律师
是的,先行垫付,判决后败诉方承担。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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