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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9月17日18时02分在松河瑞源楼下便利店购买泡面、双汇火腿肠,回家后准备食用时咬开包装发现双汇火腿肠顶部已经发黑长毛,于是漱口处理后保留火腿,致电双汇客服,客服人员表示与2019年9月18日派人前来处理,并且保留质量问题产品,9月18日下午3时,双汇代表工作人员与本人**商后表示需要反馈领导。于2019年9月19日21时40分本人出现身体发热感冒症状,催促后,双汇代表工作人员表示产品端口问题倒是食物变质发霉,补偿100元,身体不适可以去医院检查,需要医院诊断报告证明时产品问题导致,可以支付所有医疗费用,本人不服提起诉讼,质量产品现有保留,照片视频,以及便利店支付凭证,购买记录,以及维客佳便利店老板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