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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母去世之后,还可以对其生前出售过的房产款项予以追究分割吗?因为我们认为,虽然所出售的房产仍然

请问:父母去世之后,还可以对其生前出售过的房产款项予以追究分割吗?因为我们认为,虽然所出售的房产仍然在父母名下,但父母对房款处分不合法不公平,将我们的份额也处置了,而且我们知道得到房款的具体对象和数额。我们想起诉他们重新分割房款,可以吗?
提问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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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是几年发生的?房子产权证有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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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房产证上没有我们的姓名,是父母去世之前有民事行为能力之时处置的,但之前有过赠与契约,将该房产分给六子女,尽管该契约后来父母经过公证处声明作废了,但我们几个子女也曾经按契约上指定的具体份额使用过管理过,收取过房租。这样情况下,父母卖了该房产之后,把房款只分给了其中的四子女,我们两个没有得到。我俩想起诉重新分割。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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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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