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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劳务协议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因乙方的原因产生的违约,

第十条 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劳务协议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 因乙方的原因产生的违约,导致协议解除的,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8000元的违约金。您好,店里正到了最忙的时候,员工非要离职,也是最难雇人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在一个月顾到成手,加薪加休都留不住,如果他走了,会对店里造成损失,不能达到实际营业额,请问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提问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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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就不需要赔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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