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一天缺乏相关经验和法律常识,与公司签订了两份空白劳动合同。只写了乙方资料和签名,后公司以盖章为
入职第一天缺乏相关经验和法律常识,与公司签订了两份空白劳动合同。只写了乙方资料和签名,后公司以盖章为由收走,并拒绝交给员工一份。理由是,所有员工都是这样,等转正再给一份新的合同。并且公司没有为试用期员工交社保等费用。现在只干了两天不想干了,又怕公司以无故离职起诉,影响将来的择业。想知道现在可以直接离开公司吗?另,如果向劳动局投诉,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公司很谨慎,考勤不会让我们接触到,打卡通过指纹,工作服还没发放,只有工作证可以吗,上面没有写明日期。
提问时间:20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