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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业绩突出,公司为了留住我,让我做挂名法人,占有10%股份,均为挂名,签订协议每满一年给予5万分红

因为业绩突出,公司为了留住我,让我做挂名法人,占有10%股份,均为挂名,签订协议每满一年给予5万分红,离职需要提前8个月,帮我退出法人和股份。今年2月初跟老板提出,今年9月底10月初正式离职。现在马上离职了,请问这个分红可以按月要求补偿给我吗,因为老板答应五六月份帮我转出来法人和股东,拖到现在还没转出来,现在我有权利要求协议里面的分红吗,虽然没有满一年,但是可以按月来算吗?(去年5月初正式挂名法人,到今年5月初是正好一年,这一年的5万分红老爸已经给我了,那么今年5-9月 5个月的可以要求吗)
提问时间: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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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公司不给的话,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和方法?协议上面只写了: 满一年起并每年分红5万。 然后就是14年3月份入职这个公司,3-8月之间没有买社保,9月份才给我买的社保,3-8月期间没买的社保我可以要回来吗。然后公司16年7月至今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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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给,可起诉 哦,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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