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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详情: 婚前我个人出资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我个人名下(证上只有我一人名字),婚后父母或者兄弟姐妹帮还清房贷(这部分资金是我婚前借给兄弟姐妹和父母的资金的还款,就是我婚前借给他们婚后他们还给我的意思,无借条,有转账记录;还有其中少部分是父母赠与的),这套房是否完全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若发生离婚的话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吧?需要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如何操作才能预防财产纠纷的发生(现在即没有离婚也没有还款,是对这部分财产做梳理预防纠纷)?比如我在操作还款房贷时,是否需要和父母亲做赠与的相关公正?或者打款结算时从父母或者兄弟姐妹名下银行卡转账结算即可?谢谢耐心回复。
提问时间: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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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父母和姐妹之间有没有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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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什么样的协议?是父母和我或者是兄弟姐妹和我的协议?还是父母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协议?没什么协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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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口头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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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无偿给你还?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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