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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2018年9月离婚,法院判男方赔偿女方40万,男方现在已经支付10多万,女方要求迅速偿还剩余部分

夫妻2018年9月离婚,法院判男方赔偿女方40万,男方现在已经支付10多万,女方要求迅速偿还剩余部分,但男方现在拿不出剩余20多万,女方现要求立即强制拍卖男方名下一套房产,请问,法院这样做对吗?男方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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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种拍卖房屋的行为是女方的权利,法院的做法也没有问题,这种要么尽快还款,要么借钱还款,最后就是申请拍卖的时候,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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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执行异议是什么意思?如果拍卖时男方不在场,拍卖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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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拍卖不需要你在场,执行异议就是对执行程序提出异议,认为执行错误,你这种案件成功可能性不大,就是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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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男方的还款挺积极的,就是打工,基本都是年底结算后才会拿到工程款,法院也不会考虑吗?男方现在想把房子留下来给女儿上学用,这样法院都不会考虑吗?或者说法院有没有可能在什么情况下会考虑男方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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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法院只看判决执行。你如果想延期只能取得女方同意,你说的法院压根不会考虑,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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