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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以下内容:3、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共计: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自协议签定后7个工作日转入乙方账户。自支付之日起甲方已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社保、公积金、经济补偿金等全部支付完毕,双方再无任何民事纠纷,若乙方另行提起仲裁申请,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以及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4、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明确知晓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但仍自愿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 我在单位工作两年 ,工作一年后才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前几天请假看病,他们要求我离职,然后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只给俩月工资和第一年的社保公积金补偿。这个不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