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艺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售(含网上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出租办公用房;翻译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