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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拟定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6.30号终止,双方协议没有达到充分协商,劳动者没有签署这份合同。

请问,公司拟定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6.30号终止,双方协议没有达到充分协商,劳动者没有签署这份合同。公司又没有继续安排工作岗位,这个时候劳动者是不是需要继续回到单位拍照保存当天上班记录,作为7.1-7.31日期间的劳动保护凭证,有法可依吧?劳动者是继续想跟原公司谈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公司出具新的合同重新谈解除的事,您说这样稳妥吧?
提问时间: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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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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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定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没有具体说明针对一次性补偿金于7.31日没有发放的解决措施,就只说了于7.31日发放,协议不充分,而且合同最后让员工先签字按手印,公司的公章又没有盖,需要到*盖章,盖章这个时间也没有具体说明,是不是这份协议书不谨慎,有漏洞,对于员工来说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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