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劳动纠纷

我的直系亲属就职于一企业单位,工龄八年是派遣制员工。因在职期间患精神累疾病,经过就医治疗药物控制能正

我的直系亲属就职于一企业单位,工龄八年是派遣制员工。因在职期间患精神累疾病,经过就医治疗药物控制能正常上班。现在病情再度爆发我们正在住院治疗。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合同到期,我们现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们该怎么办?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劳动合同法上对工龄时间是怎么算的?按雇佣期时间算还是按派遣制签订合同时候算?
提问时间:2021-06-1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根据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你可以凭医院诊断(属于医疗期)进行劳动仲裁。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单位违法解除除了根据46条补偿外,单位还承担2倍以下赔偿。46条补偿是上一年班补偿一个月工资,就是8个月工资。是派遣公司解除就是派遣公司承担,如果是派到的公司解除,那是派到的公司承担。也就是看解除的单位是啥啥就承担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99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30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何峤巍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2709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