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劳动关系,因补缴社保材料上盖章后才能社激,老板坚决不盖公章,找过仲恺社保分局,回复我由劳动
法院判决书劳动关系,因补缴社保材料上盖章后才能社激,老板坚决不盖公章,找过仲恺社保分局,回复我由劳动监察大队和地税局行政处罚和追缴,去到劳动监察大队回复我找社保分局和地税局,我再次去到仲恺社保分局领导回复他们是事业单位没有处罚和执行权,要我去找地税局!我说深圳社保由社保局强制征收,社保局领导回复深圳社保有特权而惠州没有,我问他是不是习主席领导?社保局要不要遵守社保法?领导指责我态度不好,拿出补充材料告知书限我在7日内提交补充材料上盖公章,逾期未补充材料的,社保局(中心)将根据已申报材料作出核定!这个核定对我有不利在哪些方面?请问我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