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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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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确认劳动关系,2011年2月16至2022年3月31日就职于A公司,公司2017年才开始为本人购买社保,现主张公司补缴2017年以前的社保,需要确认劳动关系,上交仲裁资料时,仲裁原本写劳动关系的确认是从2011年2月到2022年3月31号,工作人员告知仲裁时效只有一年,我这样写仲裁申请,仲裁会受理,但是不判一年以前的劳动关系,为了不浪费资源,要求我申请确认还未没有买社保的时间的劳动关系即可,仲裁可以马上以超过时效为由给我开不受理的文书,直接去法院起诉。那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法院会有时效的这个说法不支持我的诉求吗?
提问时间:2022-12-1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法院的时效,从离职起计算
特邀律师
也就是从2022年3月31号起算
用户
按这样算,有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期间没有离职过,仲裁诉求能能被认同不,还是只能认定一年内的劳动关系
特邀律师
仲裁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只要证据充分,应当得到支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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