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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预定试用期三个月并在2020年2月18号到期,19号接到上司打开电话通知公司有新政策对于试用

我与公司预定试用期三个月并在2020年2月18号到期,19号接到上司打开电话通知公司有新政策对于试用期满的员工接触劳动关系。叫我在某钉软件上提出离职申请。我上司回复其上司,我不接受公司的辞退,得到公司领导截图回复说我没有转正并未给出没通过转正的理由,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希望得到你的建议帮助,感谢有你。
提问时间:20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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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公司不合理的,你可以不写申请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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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律师的回复解答,我没有提起离职申请,已经告知我上司这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得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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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现在还在正常上班吧?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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