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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的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前3个月脱产培训,发了一定工资并交了五险一金。合同上写

我签订的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前3个月脱产培训,发了一定工资并交了五险一金。合同上写这个集中专项培训费价值4万。现在我离职时,单位人事那边要求我按合同上赔偿这4万的培训费。但他们却把前3个月培训期的工资及五险一金都算进去,声称实际培训费仅大概三千多。我疑惑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提及试用期工资,那单位这边是否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必须发试用期工资呢?而且五险一金是保险法里强制要求缴纳的,在我主动解除合同时应当都由乙方承担吗?还有一点是单位从刚开始校招直至入职当天签合同时,仅说过有入职培训,从未提及培训费用,签合同时才知道培训费及违约赔偿事宜,这个签约流程合理吗?谢谢
提问时间: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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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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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试用期是否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给发一定的工资?但单位声称他们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聘用,那试用期原则上可以不发工资吗?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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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发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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