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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十三万的经济纠纷案,法院立案收我近三千元诉讼费。被告公司工商注册地址是冒充他地址,一时无法找到派送诉状,法院又通知要交600元公告费。请问:1.诉讼费中不包括所谓的“公告”费吗?2.600元叫我汇个人账户,我至今未汇,是否有诈?很多骗局(如股票买卖)现在都用公家(公司)账户收款,以迷惑受骗者。法院这个做法合理吗?谢谢律师!
提问时间: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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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不包括公告费,只要保留证据证明是法院要求你汇入个人账户,是没问题的,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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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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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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