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2月份,我老婆怀孕,15年7月份我们村拨付一笔土地征收款,到现在2018年为止各种原因征收款还
15年2月份,我老婆怀孕,15年7月份我们村拨付一笔土地征收款,到现在2018年为止各种原因征收款还没有分到村民手中,请问我老婆可以分到两份征收款吗?此征收款是按人头分。 根据,《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已经2018年4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增加1个安置人口: (六)符合生育政策规定正在待产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或者配偶。
提问时间: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