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110网首页
>
精选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我母亲今天早上第一天到一个饭店上班,给客人端稀饭的时候,不小心把对方撞了,手上烫了一个豌豆大小的水泡
我母亲今天早上第一天到一个饭店上班,给客人端稀饭的时候,不小心把对方撞了,手上烫了一个豌豆大小的水泡,对方要求赔偿3000元,说是手烫伤了,没办法照顾三个月大的孩子。合理么?
提问时间:2021-09-02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你好,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用户
我母亲今天才第一天去上班,也需要饭店全部承担么?
特邀律师
签订合同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路光亮律师
江苏盐城
电话咨询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电话咨询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电话咨询
张琪律师
江苏镇江
电话咨询
相关咨询
在饭店上班被喝醉酒的客人推倒了,然后报警了因伤得不严重饭店负
你好!请问在店里上班员工端稀饭不小心把另外一名员工烫伤了,导
你好!请问在店里上班员工端稀饭不小心把另外一名员工烫伤了,导
在饭店,我弟弟未成年在端饭的时候 一个人碰到我弟弟 然后撒
在饭店吃饭,服务员没端住汤碗烫在我腿上,起大泡了怎么理赔,要
我在饭店端菜的时候不小心把汤翻在客人刚买两个月的8p上,我想
我是在饭店上班的,今天早上上班在店里被一个男的打了,也是在这
我是在学校食堂卖饭的,有一个人端饭走着不小心烫伤另外一个人,
我母亲今年63岁,在***一个饭店后厨做工,没有签劳动合同
你好,我家孩子快3岁,在一家早教中心上早教班,孩子的爷爷在带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