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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13:40:27u***r n***e本人现在在宁德xx源公司上班,2018年1月15借钱给同事(他是江西人),有写借条,金额一万八千多,有证人在场签名,本来说一两个月就还,现在他人已离职,手机微信没有停,一直不愿意透露地址也不一直对还钱的事避而不谈,当初借钱是以谎言的形式骗取,同时被其欺骗的同事约有七八个人,金额在一千至三万九一个人,领导有要求他给每一个借钱的员工写借条,但是都没有还,而且当时的主管也辞职了,请问我们要怎样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两个被欠了3.8万和3.9万的同事也离职了,但他们也想追回欠款,我们要去他的户口所在地诉讼吗